第一条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省直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,确保 住房公积金安全平稳运行,合理引导住房消费,按照《住房城乡 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业务的通知》(建金〔2014〕148 号)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》(黔建 房资监字〔2021〕20 号)要求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,包括流动性不足 和过剩风险,指标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(住房公积金个 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,以下简称个贷率) 超过或不足一定百分比。
第三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遵循“分级响应、适度调控、保障刚 需”的原则。
第四条 通过对住房公积金个贷率、现金净流量等指标的综合 分析和对住房公积金使用供需趋势研判,建立流动性风险防控机 制,设立三个级别风险响应措施,分别对应流动性过剩、流动性适中、流动性不足,根据相应级别对现行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做 适当调整。当个贷率连续三个月(含)以上满足风险等级条件, 可启动相应的响应措施。
第五条 个贷率低于 85%为一级响应,实施积极宽松的住房公 积金使用政策。启动一级响应级别,可采取以下政策措施:
(一)合理配置不同期限的国债、定期存款,实现住房公积金 结余资金的保值增值;
(二)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:住房公积金贷 款额度=〔贷款职工(夫妻)月缴存基数×12×还贷能力系数(30%) ×贷款年限+贷款职工(夫妻)缴存余额×5〕×1.1 倍,缴存余 额不足 3 万元的,按 3 万元计算。
第六条 个贷率在 85%(含)—95%之间为二级响应,实施稳 健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。启动二级响应级别,可采取以下政策 措施:
(一)关注资金流量、流向和流速,加强各项业务日常监测 和数据分析,重点做好资金测算和业务规划; (二)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:住房公积金贷 款额度=贷款职工(夫妻)月缴存基数×12×还贷能力系数(30%) ×贷款年限+贷款职工(夫妻)缴存余额×5,缴存余额不足 3 万 元的,按 3 万元计算; (三)申请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需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 款满十二个月以上。
第七条 个贷率在 95%(含)以上为三级响应,实施适度收紧 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。启动三级响应级别,可采取以下政策措 施:
(一)做好已配置国债、定期存款的兑付工作;
(二)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:住房公积金贷 款额度=贷款职工(夫妻)月缴存基数×12×还贷能力系数(30%) ×贷款年限+贷款职工(夫妻)缴存余额×5;
(三)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需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满 十二个月以上,首付比例提高为 40%,利率上浮 10%;
(四)两次公积金贷款累计贷款额度不超过规定限额;
(五)控制“商转公”规模。 第八条 如因政策重大调整等情况,对流动性造成重大影响 时,可出台应急措施进一步防范流动性风险,包括调整现有住房 公积金提取政策。
第九条 加强政务公开和舆论引导,在各级风险防控响应措施调整时,应及时通过报纸、中心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公开渠 道向社会公布,并报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备案。
第十条 本办法由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具体 实施。
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。
主办单位: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:大方县电子政务办公室
黑客攻击破坏举报电话 毕节市公安局 0857-8300348
贵公网安备
52052102000007号
联系电话:0857-5221392 0857-5222324 传真:0857-5232360 邮箱:gzdafang001@163.com 技术支持:泰得科技
单位地址: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ICP备案编号:黔ICP备05000424号 网站标识码:5205210006